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2019〕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410号)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甘办函〔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石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q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石渠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德吉西街3号,邮编627350;联系电话:0836-862233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整体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情况
2020年1月,成立石渠县应急管理局,整合了原县安监局的职责,县政府办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民政、水务、国土、林业、防震减灾等部门相关职责,以及水旱防治、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火等应急指挥机构的相关职责。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局着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益西志麦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常抓常议,定期研究分析,分管领导加强指导,协调抓总,各科室(中心、支队)、直属事业单位为协办科室,并选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充分保证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切实有效进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因职能职责的调整,我局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了石渠县应急管理局所依据的行政法规、规章、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年度工作总结、应急监察;公布了行政许可的设立依据、法定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目录、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投诉电话、地址等。公开发布信息的索引号、分类等属性的编制规范,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合理规划全年目标任务指标。同时结合职能职责的转变,编制《石渠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科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及时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日常业务工作中,使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在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性工作体系。
(四)加强政策解读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和考核中,将同步公开政策解读作为对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督促解读工作。
(五)深化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安排部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并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脱贫攻坚、安全社区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行政处罚
| 5 | -2 | 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加;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大。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完善目录建设,聚力重点领域。继续梳理应公开的事项,全面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聚力推进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强化“五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二)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公开效果。充分发挥局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统筹规范栏目设置,消除栏目缺失和重复现象,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效果。依托网站集约化建设和智能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三)加大宣传,拓展政府信息公布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公告等形式公布应急管理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考核,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未公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认真查处。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