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峰主持会议,县政府在家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伟、县政协副主席所仁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8月28日省抓项目促投资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9月25日省委专题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省安委会2025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施小琳省长来州调研指示精神传达提纲,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委12届七次全会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听取了石渠县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工程项目,消费帮扶,人社工作,林草工作,审计反馈问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孤寡老人“回家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审议了《石渠县贯彻落实施小琳省长来州调研指示要求责任分工方案》《关于提请审议对口帮扶工作表现优秀集体和个人表扬名单的请示》《石渠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石渠县项目工作月度推进机制》(送审稿)《石渠县首届摄影比赛策划方案》(送审稿)《关于支持成立石渠县喜马拉雅文化艺术中心暨合作建设石渠县喜马拉雅博物馆事宜的协议(方案)》《关于请求收回石渠县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及松格玛尼小镇文旅融合建设项目和旅游接待建设项目及资金的请示》等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上,与会人员还集中学习了《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县委办、县政府办等议题涉及部门和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