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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
2026-05-21 16:20:33
来源:
石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数:
1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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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十五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精准衔接,持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高效协同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论与当前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石渠县已编制完成《石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初步成果)。现将方案初步成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动态维护方案主要内容

(一)三条控制线正向优化

1、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

《石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3623.20公顷,占县域面积的0.16%。本次动态维护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640.40公顷,较动态维护前面积有所增加,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坡度15度以上耕地面积有减少。本次动态维护有效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维护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优化后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生态有改善。

2、生态保护红线正向优化

《石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12880.56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57.55%。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对接各级“十五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无符合允许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形,未进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

3、城镇开发边界优化

《石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划定城镇开发边界755.92公顷,扩展倍数不得超过1.06。本次动态维护调入城镇开发边界项目涉及石渠县水域文化体育公园、甘孜州应急物资储备库等项目,共计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约14.69公顷,调出开发边界约14.69公顷,调整前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无增加。正向优化后城镇空间进一步集聚,方案未突破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及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上限,切实守牢“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维护其严肃性与权威性。

(二)其他涉及动态维护的情况

1.“三条控制线”正向优化,对用地用海规划分区、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进行同步优化。

2.结合正在编制的详细规划和“十五五”新增项目对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主要涉及城市黄线和城市绿线。

3.落实“十五五”重大项目,对国土空间重点建设项目表进行增补落实。

二、公示情况说明

  (一)本次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开展。

  (二)本方案为初步成果,所有内容与数据均以最终批复为准。

  (三)根据国家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石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五)公示期限:2026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

  (六)反馈渠道

若对本方案有异议,请提交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至石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渠县尼呷镇德吉西街3号第二办公区)。

(七)联系电话:0836-8623107



石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