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 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决策 |
部门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2019.8.9)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第二批农村危 房 改 造 工 作 的 通 知 (2020.1.8)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2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户籍且是长期在家居住唯一住房的 C\D 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残疾人家庭户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3 |
本级政策解读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4 |
执行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任务数严格按照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排查摸底,评定危房等级和贫困对象认定后,录入在四川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检索系统里。根据系统里的数 据进行任务分配。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 20 个工作日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5 |
组织培训 |
2019 年 8 月 25 日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 的通知》 |
分配结果确定后 20 个工作日 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6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分为:A.B.C.D四级,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安全鉴定技术导则由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村建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鉴定,目前只有 C.D 级 危房中央才有补助资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7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属于当地农业户籍并长期在家居住,且只有一套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残疾人家庭户中任意一种类型。向当地村委会申请, 村委会要及时公示、乡镇 审核及公示、住建局备案。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8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补助资金标准结合本县实际由县人民政府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9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严格按照房屋建筑选址、功能分区、建筑面积、室内净高、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墙体、门窗、梁柱、楼板、楼梯、阳台、屋面、室内地面、日照、采光、通风等进行验收。验收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村建中心人员、监理员、村委会人员、施工人员、农户 进行现场验收。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10 |
管理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属于当地农业户籍并长期在家居住,且只有一套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残疾人家庭户必须通过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扶贫移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农户。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11 |
认定结果 |
贫困户经乡镇上报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扶贫移民局确认后,由乡镇、村建中心对贫困户现有住房进行危房等级评定、审批后上报住建局备案并录入系统,分批改造。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