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落实深入推进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要求,根据州委两新工委《关于印发甘孜州两新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两新〔2020〕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为重点,开展两新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活动,强力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质量。
二、 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攻坚,全面掌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底数及党组织建设情况,实现50人以上非公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非公企业等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组织,达到应建必建动态清零的目标。
三、 主要步骤
集中攻坚行动在第三季度开展,主要分为摸底调查、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7月16日一8月5日)
1-全面摸清底数。组织力量全面摸排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底数及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摸排固定经营场所、有10名以上员工、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公企业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实体性社会组织,做到经营运行情况、职工队伍情况、党员队伍情况、出资人(负责人)情况、党组织情况(未建党组织原因)“五个清0”
2. 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情况,按照“一企(一档” 要求,分层分类建档,及时更新工作台账,提供数据支撑,同步完成全省两新党建信息化平台数据更新工作。
3. 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判分析,查找梳理党组织应建未建、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党员数量少、党组织书记未选配党的工作未有效覆盖等重点难点问题“一企(社)一策”制定攻坚方案,明确推进“两个覆盖"的任务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人。
(二)集中攻坚阶段(8月6日一8月26 )
1. 壮大党员队伍。在对党员队伍精准摸排的基础上,引导“口袋党员”亮明身份并转入组织关系。实施发展党员专项计划,制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及时接收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入党。
2. 选派党建指导员。向没有党员或党员不足3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实体性社会组织全覆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健全群团组织、发展党员、开展活动、组建党组织,确保党的工作全覆盖。
覆盖
3 .集中组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按照规定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支部。在园区、商业街区等非公企业聚集区,要依托管委会、投资管理机构等,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的方式,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对分散在城乡基层的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由城镇(街道)、社区(村)党组织负责,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管的方式,进行兜底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7 日-9月12日)
1. 确保有效覆盖。对已建立的党组织,要督促其严格落实党内基本制度,指导其紧紧围绕促进生产经营发展、凝聚服务群众开展活动。对新建立的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加强联系指导, 持续加大支持帮扶力度,确保党组织活动能开展"作用能发挥, 防止边建边散。对有3名以上兼职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通过设立党员活动小组的方式,组织党员定期开展活动。
2. 持续集中整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整顿软弱涣散两新组织党组织,重点解决联合党组织覆盖单位数超过5个、活动开展不经常、班子设备不齐等问题。对联合党组织覆盖单位过多的,要根据两新组织发展和党员数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 确保有效运转。对活动经常不开展的,要选派熟悉基层党建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党员蹲点指导,帮助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整顿转化。对班子配备不齐的,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补选,选优配齐党支部班子。
3.提升工作质量。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保障有力、作用突出的要求,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两新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进行。
四、工作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专题研究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指导,高标准要求推进集中攻坚行动。
(二) 压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落实属地管理和兜底管理责任,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实施方案、跟踪验收销号。
(三)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考察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