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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15 02:36:34
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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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尼呷镇第二办公区四楼

办公时间

夏季9:00-11:3014:30-17:30

冬季9:30-11:3014:00-17:00

联系方式

0836-8622566

负责人

泽仁洛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参与拟订全县物流发展战略。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依据国家、省、州的规定,组织制定全县交通运输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州、县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和生产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

(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国家、省、州、县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固定资产管理、采购和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行业宣传及舆情管理职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意识形态及文化建设活动。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交通运输信访工作。

(二)运输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和大件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及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监督实施。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三)财务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监督投资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

(四)规划股。参与研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协同相关部门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交通扶贫项目争取;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及预测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五)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工程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县内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县级审批的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国家、省、州、县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环保、造价和进度。指导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承担港口、航道建设、养护等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

(六)质量检测股。

1.监督检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2.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产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3.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展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4.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厂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检查关键设备的性能情况。

6.对全县公路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7.对完成项目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三、人员编制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程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