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德吉东街272号 | 办公时间 | 夏季9:00-11:30;14:30-17:30 |
联系方式 | 0836-8621591 | 负责人 | 朱小红 |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严格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3.负责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4.建立和完善医疗、工伤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5.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
6.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
7.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协调医患矛盾,保障参保职工利益。
8.受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有关医疗、工伤保险业务的查询,宣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9.负责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
10.负责全县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的征缴、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宣传、目标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务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承担医疗保障基金清算及下拨计划。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风险预警,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政策法规与经办指导股。拟定执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各项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和待遇执行督导工作。制定全县经办服务和内控管理风险防范规程,规范经办服务窗口建设。
(四)医药价格与服务管理股。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实施。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执行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
(五)基金监管股。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医疗保障智能审核监控标准,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和内控管理风险防范,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医保大数据与异地就医管理股。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全县医保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平台。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异地就医联网扩面和结算数据清算管理。承担有关统计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