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办发〔2023〕55号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乡(镇、场)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由六部分组成: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按照栏目设置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充实栏目内容,注意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时更新上传与栏目要求相符合的信息,所发的信息必须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天内发布。同时,发布信息前要认真校稿,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各单位要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拟稿人员、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级审核机制,杜绝严重错误表述出现、杜绝信息雷同现象、杜绝发布涉密信等。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乡(镇、场)及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工作中的政务信息,厘清保密与公开的界限,文件在拟稿阶段就要界定公开属性,并在文件制发单上标明公开属性,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文件形成的全过程,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要做到更多数量、更广领域、更大公开力度的政务信息公开,各单位要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划定的30个领域及《石渠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详见附件1)、《石渠县2023年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要求的重点公开领域去梳理公开本单位的政务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明确责任,各行政机关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法定责任主体,要加强与政府网站管理部门的协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以及以县政府部门印发且经县政府同意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以县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自行做好解读工作;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起草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完善的解读材料提交县政府办,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各乡(镇、场)及县级相关部门一是要认真撰写年度报告中的总体情况,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重在聚焦主题、简明客观,突出数据和实效,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二是要确保年度报告中各类数据全面准确,要会同司法局,认真填写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加强统部门科室协调配合,准确统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本年处理决定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准确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准确统计本单位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三是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改进措施要与问题一一对应,不得出现敷衍了事甚至与往年雷同现象。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
各开设有政府网站账号与政务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今日头条号)的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切实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一是加强账号管理,原则上各单位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只能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同时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的,应及时向政府办公室和县委网信办备案;二是落实日常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政务新媒体建管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及时更新内容,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把关,不得发布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社会新闻、娱乐新闻,不得发布与本单位业务定位不符或与地域无关的信息,保证发布内容的正确导向性和规范性;三是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工作,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有序关停无力维护的账号,政务新媒体账号应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对14天内未更新的要及时更新或按程序关停、注销。(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履职尽责,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二)抓好问题整改。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省州县抽查通报的各类问题,务必对照问题清单迅速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所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出现严重错误表述,防止出现新媒体“开而不管”等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安全有序运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以上工作均已纳入2023年目标绩效考核。同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我办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要信息发布不及时、重大政策不解读、回应关切不及时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并予以通报。
附件:1.石渠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石渠县2023年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
3.石渠县政务新媒体账号清单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
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规范、强监督,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
(一)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助企纾困、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精准公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公开,,以及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等方面信息公开。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加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信息发布。强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涉农补贴、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政策公开,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住房、交通、公共事业等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加大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等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力度。
(二)紧扣助企纾困深化公开。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新出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的其他信息。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功能,开展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咨询辅导,帮助基层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政策、使用政策。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守信、规范健康发展。
(三)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信息公开,加大惠农惠民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不断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还应以适当形式公开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标准。
(四)加强政务服务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加大对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消费者维权统计分析数据的公开力度。推动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依法公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案件等政府信息。
(五)扎实推进政府自身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制度,落实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开展政府系统干部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提升行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权责清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项目投资、项目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施工和竣工等八大类信息的发布,推动发布、解读、回应的有序衔接。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质量。
(七)加强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和行政决策公开。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内容包括会议通稿、议定事项(涉密事项除外)等。建立完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决策意见征集,公开相关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以及意见征集结果。
(八)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县长、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访谈等形式带头开展政策解读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视频访谈、图文图表、H5动画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得低于50%。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疑点,对现行有效政策文件予以分解提炼,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
四、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建设
(九)全力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线上受理平台,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法制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让其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大沟通力度,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提高办理答复质量,避免不必要的行政争议。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切实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争议发生率、行政复议率、纠错败诉率。对申请公开频次高的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公开的要予以公开。
(十)切实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促进群众关切回应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评价机制、强化跟踪问效。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推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由“办不办”向“好不好”转变,扎实高效解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办理回应督办机制,提高答复速度、解决程度、办理态度三项指标满意率。
(十一)防范化解重大政务舆情风险。加强对政策发布及施行情况的舆情监测,提前做好应对预案。针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风险研判,妥善应对处置。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强化舆论阵地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依规依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
五、切实推动政务公开规范提升
(十二)开展历史规划集中公开专项行动。归集整理十一五至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其他规划,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情况。在6月15日前完成全县规划库建设。
(十三)开展文件集中公开专项行动。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公布本地区、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和历史行政规范性文件,在7月15日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建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有效解决规范性文件存量和增量管理难题,实现全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一网通查”。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在5月30日前,建成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
(十四)开展推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专项行动。全域推进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积极申报全省第二批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提升。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于7月15日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并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本地区公开内容,县级部门要加强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乡(镇、场)人民政府要加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十五)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3〕15号)要求,严格落实管办责任,加强内容建设和保障,畅通互动服务渠道,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有序开展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新媒体清理整合。
(十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加快石渠县政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整合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信息的生产、流转、发布、再创作全流程,实现一次生产,多源推送,提升信息生产效率和质量。构建分类科学、集中规范、共享共用的全平台统一信息资源库,按照“先入库,后使用”原则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分类、统一元数据、统一数据格式、统一调用、统一监管,解决信息孤岛、资源利用不高、数据融通困难等问题。
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握工作方向,统筹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各公开主体要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等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十八)严格审查监管。加强政务数据公开安全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开展数据公开前置审查。加强涉外数据活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定期对涉外数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在推进网络身份认证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的同时,做好涉密人员个人敏感信息保护。
(十九)加强督查督办。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定期下发情况通报和整改要求,以评促改,以改提效,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十)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场)、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 | |||||
2023年石渠县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限 | 备注 |
组织领导 | 分管领导 | 确定一位政府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 各乡(镇、场)、各部门 | 4月5日前 | |
工作机构 | 建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 ||||
年度工作计划 | 年度工作计划 | 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或计划。 | |||
年度报告 | 发布时效 | 发布县、乡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集中展示。 | 2024年1月12日前 | ||
报告质量 | 认真填报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撰写年度报告,全面客观反映全年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各类规划 | 主动公开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及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梳理本地历史规划(计划)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主动公开。 | 9月10日前 | ||
重大战略部署 | 主动公开本地本部门建设现代绿色产业体系、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生态文明高地、巩固拓展全面小康成果、统筹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巩固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有关政策。 | 全年 | |||
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信息公开。 | |||||
做好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交通、科技、文化、生态环境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信息公开。 | |||||
贯彻落实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 | |||||
优化营商环境 | 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动态调整,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梳理清单所列事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 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 |||
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 县市场监管局 | ||||
做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 | 县审计局 | ||||
主动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结果等。 | 县行政审批局 | ||||
依托全州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本地网站集中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持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等信息。 | 县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 | ||||
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县财政局 | ||||
财政信息 | 在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 ||||
加大力度公开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以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为抓手,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有效衔接村(居)务公开。 | |||||
动态更新本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做好本地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 |||||
常态化疫情防控 | 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 县卫健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 |||
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 |||||
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 |||||
其他领域 | 结合本地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自行确定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并在纵向条线上进行安排和实施。 |
各乡(镇、场)、各部门 | |||
政务信息资源管理 | 行政法规 | 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政府网站以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 |||
规范性文件 | 系统清理本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本机关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集中公开。 | ||||
权责清单及 其他 | 依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动态更新本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通过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确保线上线下办件标准一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共性基础内容为主,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重要内容。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法定责任主体,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 ||||
基层政务公开双化 | 完善标准目录 | 基层政府编制发布本地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市)人民政府指导督促基层政府抓好国家标准指引落实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 |
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 | ||
规范工作流程 | 遵照省级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和各环节管理,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操作规范嵌入业务系统,逐步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 ||||
规范工作平台 | 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分类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设置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窗口),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 | ||||
推进服务公开标准化 | 梳理办事指南、流程、机构等服务事项,实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场所发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同源、发布同源、管理同源。推行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服务。采用政务新媒体、短信、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等方式,精准推送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和民生信息。 | ||||
扩大群众参与 | 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布。采取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政策执行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 | ||||
条例贯彻落实 | 工作制度 |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协调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
各乡(镇、场)、各部门 | ||
依申请公开 | 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内部工作流程及答复内容要素,及时将处理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录入目录管理系统,实现办理全过程记录。 | ||||
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我州具体收缴规定,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
发挥行政复议作用 | 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
培训指导 | 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围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管理、平台载体建设等,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抓工作、强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 |
附件3:
石渠县政务新媒体名单 | ||||
序号 | 单位 | 开设平台 | 账号名称 | 备注 |
1 | 健康石渠 | 微信 | 健康石渠 | |
2 | 石渠教育 | 微信 | 石渠教育 | |
3 | 甘孜州石渠生态环境局 | 微信 | 甘孜州石渠生态环境局 | |
4 | 平安石渠 | 微信 | 平安石渠 | |
5 |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微信 |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6 | 石渠县经信商务局 | 微信 | 石渠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 |
7 | 石渠应急 | 微信 | 石渠应急 | |
8 | 石渠县司法局 | 微信 | 石渠县司法局 | |
9 | 石渠警方 | 抖音 | 石渠警方 | |
10 | 石渠警方 | 微博 | 石渠警方 | |
11 | 石渠文旅之声 | 微信 | 石渠文旅之声 | |
12 | 石渠医保 | 微信 | 石渠医保 | |
13 | 石刻艺术之乡阿日扎 | 微信 | 石刻艺术之乡阿日扎 | |
14 | 石渠县虾扎镇人民政府 | 微信 | 绿地高歌 奋进虾扎 | |
15 | 云端之窗福地蒙宜 | 微信 | 云端之窗福地蒙宜 | |
16 | 石渠县民政局 | 微信 | 石渠县民政局 | |
17 | 天边牧场温暖呷依 | 微信 | 天边牧场温暖呷依 | |
18 | 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微信 | 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 | 魅力起坞 | 微信 | 魅力起坞 | 正常 |
20 | 发现色须 | 微信 | 发现色须 | 正常 |
21 | 甘孜州石渠县麻呷乡 | 微信 | 甘孜州石渠县麻呷乡 | 僵尸新媒体多次通报未整改,请注销。 |
22 | 石渠文旅之声 | 抖音 | 石渠文旅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