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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5-10-30 10:58:36
来源:
县政府办
阅读数:
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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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府发〔2025〕62号

 

石渠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驻县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16号)要求,全面摸清我县“三农”发展家底,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撑,现就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全面查清我县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安全保障、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乡村建设及农牧民生活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含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五大行业,结合我县实际重点覆盖草原畜牧业、生态园区等特色领域。

(三)普查内容。

1.农业生产条件: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草原、林地)利用与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情况。

2.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涵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及畜产品、林产品等产出情况。

3.农业新质生产力:涉及新型经营主体、智慧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等发展状况。

4.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包含乡村产业、建设、治理等方面信息。

5.农牧民生活情况:主要调查农户家庭结构、生活质量等内容。

三、普查时点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的时序安排是:2025年,组建石渠县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工作事项规划和经费预算;2026年,组建乡、村农业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清查摸底、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遥感测量;2027年,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审核验收、数据汇总处理、评估发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结果运用、总结表彰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石渠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组建办公室;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理清草原、林权、扶贫等基础底册,细化成员单位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保障支撑。将普查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配备移动采集终端等设备,保障数据采集智能化需求;选聘熟悉本地情况的普查人员,开展“县级+乡级”两级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三)聚焦本地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清牧草地面积、牲畜存栏出栏、耕(林)地面积等核心数据,比对分析与常规报表的差异原因,夯实精准施策的数据基础。

(四)规范数据管理。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落实数据质量追溯与问责制度;强化保密管理,严禁泄露普查对象隐私及商业秘密,确保数据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乡村公告牌、LED显示屏、双语宣传、入户讲解等方式,普及普查意义与要求,引导普查对象如实申报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普查纪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坚决抵制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对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二)加强质量管控。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对普查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特别要强化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入户登记培训,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加强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中苗头性、突发性问题,落实普查各环节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标准要求。加强历史数据、部门信息等资料对比分析评估。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级普查机构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拓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普查要求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建立普查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形成良好普查氛围和舆论环境,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组织领导。2025年10月完成石渠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建,2025年12月前完成全县乡、村农业普查机构的组建。

(五)做好成果应用。充分开发和应用农业普查资料,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做好普查报告、专题分析等工作,加强遥感测量在农业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附件:石渠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石渠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石渠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鲜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洛布战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  勇  县统计局局长

    达瓦降村  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青麦多吉  县林草局局长

    魏  燕  县发展局副局长

    四郎拥登  县国资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刘  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雷  闯  县委网信办舆情中心主任

    龙卡青措  县民宗局副局长

    泽  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根绒翁姆  县民政局副局长

    伍小红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尼杜红英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尼玛俄色  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阿兴  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曲胎泽仁  县林草局副局长

    呷达瓦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蒲孟强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桂花  县统计局副局长

    泽仁拉姆  县统计局副局长

石渠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彭勇同志兼任。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期间,若发生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行文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束后,领导小组赓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