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办发〔2024〕95号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渠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委,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县域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以基层为重点,推进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23〕9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立管理中心参考指南》(川卫基卫函〔2024〕16号)和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印发本实施方案,请你们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石渠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石渠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为目标,全力推进本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建设目标
在2024年7月-2026年12月内,建成以石渠县人民医院为龙头、22个乡(镇、场)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数字医共体,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提升、分级诊疗有序、医疗费用降低的良好局面。具体目标包括:
(一)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通过远程医疗、技术帮扶等方式,让居民在基层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降低医疗成本,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化职责。坚持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二)管办分离、坚持公益。创新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自律管理,强化对县域医共体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维护公益性主导 地位,激发县域医共体发展活力。
(三)系统联动、统筹推进。加强政府多部门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加强医院运营管理,优化收入结构,调动人员积极性、主动性,让优质医疗资源更大程度惠及百姓,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医共体内部组织结构
1.采取“1+2+22”组织框架,以石渠县人民医院为龙头,县中藏医院、县妇计中心为辅,22个乡镇卫生院为医共体成员单位,村卫生室按乡村一体化管理,组建医共体。
2.专家资源上下贯通,根据卫生院发展需求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定期派驻专业医务人员开展业务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及设备使用率。促进县乡医务人员双向流动顺畅,县管乡用,为居民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二)完善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
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保障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建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财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组成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见附件1)。
(三)完善薪酬分配制度
医共体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务人员待遇保障“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不断优化薪酬结构,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乡镇卫生院考核与薪酬分配办法由牵头医院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制定。
(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牵头医院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单位基本建设、设备配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符合政策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助、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由县财政按相关政策要求承担,确保资金的稳定供应。
(五)努力推进医共体药物统一
由牵头医院根据医共体成员单位实际情况提供所需的药品目录(定期对药品目录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需求及市场变化及时进行更新和优化),建立医共体药械统一的库存管理系统及采购账户,推动实现药品耗材的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支付货款、统一配送等模式,实现对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耗材、卫生材料、后勤物资等实施集中采购和统一管理。
(六)逐年推动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统一发展
推进建立开放共享的医学影像、心电诊断、临床检验、 病理检验、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制定医共体内部的数据标准和规范,确保各成员单位的数据能够实现统一存储和管理。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远程会诊、在线支付、检验结果推送等服务,检查检验结果并向居民开放。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4年7月-12月)
1.成立数字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2.开展调研论证,制定数字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
3.启动数字医疗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需求分析和设计规划。
(二)建设阶段(2025年1月-2025年6月)
1.完成数字医疗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调试,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
2.推进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药品统一采购配送。
3.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选派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带教,开展人才培养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制定相关标准和流程,加强医保政策引导。
(三)完善阶段(2025年7月-12月)
1.对数字医共体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针对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数字医共体建设。
3.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居民对数字医共体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巩固阶段(2026年1月-12月)
1.持续推进数字医共体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数字医共体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建设石渠县的重要举措,是我县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县域医共体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协调解决运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财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县卫健局负责统筹指导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县域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落实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事项等。宣传部门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图,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责任到人、抓紧落实。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本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对未按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切实做到有责任、有监督、有落实,确保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石渠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
2.石渠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下沉方案
附件1:
石渠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 :刘 泽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 :土 登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杨 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白玛扎西 县卫健局局长
娜 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徐 加 勇 县发改局局长
杨 德 强 县财政局局长
蒋 定 江 县人社局局长
朱 小 红 县医保局局长
张 遂 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卫健局,由白玛扎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日常工作。
附件2:
石渠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下沉方案
为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过程中痛点、堵点和难点,进一步优化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扎实推动人员切实下沉到基层,为全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县域内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二、总体目标
通过医共体内人员下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缩小县乡医疗服务差距,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全面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下沉方式
(一)县级优秀人员下沉。牵头医院应当根据各基层卫生院提出的需求计划,在医疗、护理、医务、院感、财务等行政后勤岗位选拔优秀管理人才,统筹安排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帮扶工作。
(二)基层优秀上挂学习。选派部分乡镇卫生院持证医务人员到县人民医院开展临床实践学习,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人员临床理论和技术水平。
(二)专家团队下沉。牵头医院应当充分依托医共体内人才资源组建帮扶专家团队,根据基层卫生院实际需求实时指派专家组现场开展疑难病例讨论、危重病例抢救,可采取线上互联方式远程会诊或指导,帮助基层卫生院解决业务和管理上的难点、重点、疑点问题,要毫无保留地及时为基层卫生院排忧解难。牵头医院应当定期选派专家到基层卫生院开展业务讲座。
(三)专家门诊下沉。牵头医院应结合实际,在基层卫生院设立专家(科)门诊或联合门诊,根据辖区内的病人需求,选派专家进行坐诊,坐诊期间,应当至少带教1名医师,将诊断、治疗基础病种的经验传授给基层卫生院医师,促进分级诊疗政策落实落地。
四、下沉工作内容
(一)开展诊疗服务
下沉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带教培训
指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提高业务水平,开展业务培训、教学查房、手术示教等活动。
(三)参与公共卫生服务
协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幼保健、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规范医疗管理
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牵头医院要切实担负起医共体资源下沉的牵头责任,牵头医院和基层卫生院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对所负责的帮扶任务负分管责任,其余人员对自己的帮扶任务负直接责任。帮扶计划要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帮扶成效将分别纳入牵头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年终目标考核。
(二)强化考核。牵头医院应当制定下沉人员的考核细则和标准,同时也要对基层卫生院人员的学习成效进行考核。基层卫生院应当建立对牵头医院下沉的人员、技术、管理和服务评价反馈机制,完善评价分析细则,考核结果纳入牵头医院的帮扶成效。牵头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应当因地制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案。县卫生健康局将根据标准及细则对医共体备案计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三)落实保障。牵头医院要足额保障派出人员的待遇,健全绩效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原则下派出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原岗位人员平均绩效,最低应不低于院内平均绩效。要保障派出人员政治待遇,对帮扶成效明显的全脱产驻派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时,同等情况下应优先考虑。基层卫生院要全力保障好下沉人员生活和工作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