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办发〔2025〕39号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防汛抗旱联合值班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整合设立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川办函〔2024〕40 号)、《关于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川防指汛发〔2025〕5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石渠县防汛抗旱联合值班工作机制并予以发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时间:防汛联合值班从6月6日开始,直至汛期结束,具体排班详见附件。
(二)轮值单位: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三家单位参与联合值班,各值一个星期,依次轮换。
二、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选派:轮值单位需安排单位副职作为带班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当日防汛值班工作;
(二)每日会商结果报告:轮值单位每日需对会商结果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当日带班领导。报告内容应包括雨情、水情、灾情及应对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三、会商机制
(一)调度时间:每日早9:00、晚21:00各进行一次调度会商;
(二)参会人员:县级带班领导参加调度会商会议,轮值单位带班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当日会务工作,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林草局等9部门副职参加会议,汇报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轮值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联合值班工作,严格按照本规则执行24小时值班任务,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传递和处理各类防汛信息,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三)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形成防汛工作合力,共同应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各类灾害事故;
(四)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定期对防汛联合值班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防汛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附件:防汛抗旱联合值班排班表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附件:
防汛抗旱联合值班排班表
值班日期 | 值班单位 |
6月2日至6月8日 | 县应急管理局 |
6月9日至6月15日 | 县水利局 |
6月16日至6月22日 | 县自然资源局 |
6月23日至6月29日 | 县应急管理局 |
6月30日至7月6日 | 县水利局 |
7月7日至7月13日 | 县自然资源局 |
7月14日至7月20日 | 县应急管理局 |
7月21日至7月27日 | 县水利局 |
7月28日至8月3日 | 县自然资源局 |
8月4日至8月10日 | 县应急管理局 |
8月11日至8月17日 | 县水利局 |
8月18日至8月24日 | 县自然资源局 |
8月25日至8月31日 | 县应急管理局 |
9月1日至9月7日 | 县水利局 |
9月8日至9月14日 | 县自然资源局 |
9月15日至9月21日 | 县应急管理局 |
9月22日至9月28日 | 县水利局 |
9月29日至10月1日 | 县自然资源局 |
注:参照省、州防汛抗旱联合值班排班表,进行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