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办发〔2025〕103号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工委、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驻县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精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规定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民族团结进步节、中秋节、国庆节、建州节放假调休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1月4日(周日)上班。
二、春节、藏历新年: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周日)至3月2日(农历正月十四、周一)放假调休。2月14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
四、劳动节: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5月9日(周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
六、民族团结进步节:9月16日(周三)放假。
七、中秋节:9月25日(周五)至27日(周日)放假。
八、国庆节:10月1日(周四)至7日(周三)放假调休。9月20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九、建州节:11月23日(周一)至25日(周三)放假。
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推动错峰出行。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带班和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各级各部门在节日假期放假前要将值班带班人员名单分别报县委值班室(电话:8623182)、县政府值班室(电话:8622399)和县应急管理局(电话:8622334)。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