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办发〔2025〕97号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持续开展常态化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的通知
各工委、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驻县行政、企(事)业单位:
自2022年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位推动,多措并举,经验做法和特色举措扎实有效,城乡环境面貌得到大幅改善。根据州、县关于“全域无垃圾”行动系列工作安排部署,现就常态化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全域观念”,常态化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域无垃圾行动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坚持常抓不懈,全面深入常态化推进。一是综合施策,全面整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改善环境与提高素质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乡镇农村、集贸市场、交通沿线、江河沿岸、景区景点、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宗教场所等重点部位,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面整治。二是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域无垃圾行动,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没有过路客。我们既是直接受益者,更是重要参与者,每一个人都要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确保环境卫生治理有人管、有人推、有人做。特别是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教育引导中小学校学生、青年志愿者带动身边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三要全域治理、全时保洁。全域无垃圾行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长期关注、常抓不懈,全面加强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一阵风”,坚决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卫生“死角”等责任区域周五“大扫除”制度,常态保持清洁卫生。
二、建立健全机制,全面实现“全域改观”,系统性固化工作成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石渠县全域无垃圾行动实施方案》《石渠县全域无垃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全域无垃圾行动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治理,实现从城镇到乡村的环境卫生“全域改观”。一是建立无缝隙网格化责任体系。县、乡、村三级要逐级明确各方在全域无垃圾行动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充分利用好河长、路长、林(草)长等,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建立职责细化、责任到人的包保制责任,推动形成“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确保河湖、林草区、田地等重点区域监督管理到位,切实做到全域无垃圾行动常态化开展。二是建立规范化标准体系。“两项整治”“八项改善”“七项治理”“五项建设”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分解细化牵头任务,从处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方面,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标准,真正让操作有标准、考核有依据。三是建立高效长效督查体系。县全域无垃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督察检查,会同县河长制办公室、县卫健局、石渠生态环境局及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形成3个县级督导检查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交叉督查”的方式,每月定期、不定期对4个片区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河湖沿岸、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一对一”现场交办,限时办结。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属地监管责任,同步建立乡对村、村对组、组对户的督导小组,以包村干部为主,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采取入户宣讲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每周对村周围重点河道、公路沿线、垃圾集中堆放点、易倾倒垃圾风险点等进行全覆盖巡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监督无死角、整改不拖沓。
三、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全域治理”,确保城乡环境整洁有序。全面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关键在于领导,根本在于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一是要强化领导抓落实。县全域无垃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县全域无垃圾行动,各牵头部门要拟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和宣传引导力度,切实提升工作成效。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督促、亲自落实,认真对照责任分工,细化量化具体措施,把任务分解到每一个人头上,做到责任分工、标准要求、完成时限“三明确、三到位”。二是要整合力量抓落实。全域无垃圾是一项涉及全民的行动,各部门要聚焦整治目标任务,不推诿扯皮,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强化协作,推动形成条块结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是集中整治抓落实。充分利用集中整治这个阶段,按照不同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组织开展城镇和乡村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治脏不留死角、治乱不留情面、治差不留隐患。四是曝光问责抓落实。细化督查考核细则,要充分利用不同自媒体平台,集中曝光一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对工作成效不明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曝光并扣除相应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由领导小组负责人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