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函〔2026〕213号![]()
石渠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石渠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
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函
州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按照《四川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川审农报〔2026〕47号)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定《石渠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呈报贵局,请予审核。
附件:石渠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石渠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8日印
附件:
石渠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发现
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整改落实《四川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川审农报〔2026〕47号)反馈问题,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补齐项目建设管理短板、规范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流程、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从严杜绝同类问题发生,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化管理质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闭环管理、标本兼治和长效常治”原则,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反馈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彻底清零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增量风险,规范“项目审批、建设施工、资金使用和建后管护”全流程管理,补齐农田建设管理短板,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和边改边犯”等问题,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战略,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效益和设施管护水平,筑牢区域粮食安全保障根基,推动农田建设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整改统筹协调。组建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牧农村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销号管理+督导考核+复盘长效”的工作机制,实行“一问题一专班”,做到完成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所有审计问题整改闭环、有据可查。
(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乡镇负责、部门主抓、专人落实”的整改体系,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专人盯办促整改”的四级责任链条,逐项明确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项问题“有人管、有人抓、改到位、不反弹”。二是落实定期调度,每周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每月召开专题推进会,梳理整改进度、盘点存在问题和部署阶段性工作,动态掌握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问题会商制度,针对整改难度大、推进缓慢和情况复杂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举措;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按期报送整改台账和佐证资料等,实现整改工作动态跟踪、全程可控。三是组建专项督导检查组,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现场核查、资料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开展整改督促、现场指导和核查核验等工作,严防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全方位压实整改质效;四是闭环式核验销号,严格执行“整改自查、专班核查、领导小组终审”三级核验流程,问题整改完成后逐一核验、严格把关,做到达标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不彻底、资料不齐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律退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及时限
(一)规划立项方面。
1.具体问题描述:一是州级规划不科学、实际落地面积远低于规划面积。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州级规划不科学、与省级规划不符,省级规划明确2021至2030年甘孜州任务2.57万亩,而州级规划自定6.01万亩(2026至2030年州级规划3.45万亩,同期省级规划仅0.01万亩),超出省级规划约3.44万亩,截至2026年6月仅完成0.6万亩。此外,州本级2021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实际落地面积远低于自定规划面积。2024年2月,甘孜州自定规划中2021至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6.53万亩,而实际立项入库仅5.72万亩。截至2026年5月,2021至2025年实际竣工验收上图面积仅5.62万亩,均未完成自定规划任务。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持续整改
整改时限:2031年7月15日前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规划刚性约束,对标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规划,全面回溯我县2020—2021年各批次项目规划、立项、落地、竣工验收全链条台账,逐项核对规划申报面积、实际入库面积、上图竣工面积,梳理规划与落地脱节、任务虚高、落地滞后等问题清单,分类制定化解对策,主动对接州农牧农村局同步完成全州规划问题县级自查上报。
2.具体问题描述:经图斑叠加比对,截至2026年5月甘孜州有38979.37亩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或施工设计范围在乔木林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公路用地等明令禁止区域内,涉及全辖18个县(市)。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持续整改
整改时限:2031年7月15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块图斑叠加复核,逐地块甄别乔木林地、河湖水面、公路用地等禁止建设区域,建立“一项目一台账、一地块一档案”,细化违规地块面积、违规政策依据、耕地保护风险、分类处置路径、整改时限和乡镇责任人,领导小组每周调度,确保逐项核查销号。二是源头管控项目选址,常态化开展地块图斑动态筛查,新项目立项前同步完成自然资源卫星图斑比对,严禁在各类法定禁建区域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已建成违规地块项目,分类制定调整、复耕和置换方案,同步对接省州农业农村局完成图斑变更修正。三是举一反三完善规划立项内控流程,将禁建区筛查、多部门联审作为项目入库硬性前置条件,无合规地块核查资料一律不予立项申报,从源头杜绝违规布局问题增量。
(二)招标投标方面。
1.具体问题描述: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2020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采购中,时任局长邓光均与项目办主任游洪商定后,直接指定四川美地农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实施方案编制、南充市俊龙高新农业技术应用研究所承担咨询服务,涉及合同金额56.80万元。为掩盖违规指定行为,该局编制虚假询价文件并补签合同。经查,美地农业公司与南充俊龙研究所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南充俊龙研究所收到咨询费后按60%—70%比例支付给美地农业公司作为设计费用,后实际转账支付14.1万元,再次证明其两次采购服务实际为同一单位操盘。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时限:2026年9月15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完整归集项目采购合同、虚假询价文件和企业合作分成转账凭证等全部佐证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开展立案核查,积极配合取证,依据纪检监察结论对时任责任人和经办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同步将违规合作企业纳入县域涉农项目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农业农村项目招投标。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法定程序,杜绝直接指定、拆分采购和规避招标等行为,所有方案编制、技术咨询、监理、施工等服务类项目,达到限额标准一律公开招标,小额零星采购严格执行三方比价和全程留痕,严禁事后补签合同、伪造询价以及竞谈资料。三是举一反三开展全县高标准农田招投标项目全覆盖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指定供应商、关联企业抱团承接项目和利益分成等违规行为,建立招投标问题自查台账,发现同类问题立即整改、线索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2.具体问题描述:2020年项目监理合同金额31.01万元。经查,时任县农牧局局长邓光均与项目办主任游洪协商指定项目监理单位,事后编制虚假竞谈资料。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时限:2026年9月15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整理监理委托、洽谈记录和虚假竞谈资料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配合查清指定监理利益关联和程序造假全过程,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事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开展回溯复核,核查监理履职是否缺位、是否存在与施工方串通虚报工程量等行为。二是规范监理单位遴选流程,所有监理服务全部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明确监理单位资质、人员和业绩硬性标准,全过程留存公告、报名、评审和中标全套原始资料,杜绝人为干预遴选结果的情况。
3.具体问题描述:石渠县2021项目,在自行采购过程中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专业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中标,涉及合同金额24万元。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分阶段整改
整改时限:2027年7月15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归集招标文件、投标资质证书和中标评审记录等材料,移交县纪委监委,核查资质审核失职责任,对审核把关不严的经办和分管领导予以追责。二是完善投标资质双重审核机制,设置业务科室初审和分管领导复核两道关口,明确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必须具备农田水利专业监理资质,评审环节安排专业人员逐项核验资质证书、人员社保和过往同类项目业绩。
4.具体问题描述:2021年5月13日,县农牧局委托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2020有机肥采购。石渠县2020项目涉及的有机肥采购项目未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而是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分值占比30%,技术分值占比13%,项目实施方案分值占比25%,售后服务24%,履约能力分值占比3%,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标志产品分值占比1.5%,扶持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分值占比2%,招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1.5%。成都志诚农资中心报价71.88万元,为有效投标最低价。最终,四川羌宏农业有限公司以101.76万元中标,如按有效投标的最低价计算,财政多承担支出责任29.88万元。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时限:2026年9月15日前
整改措施:对接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要求其出具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依据,并将该问题相关线索整理完毕后移交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组织相关单位主动配合,后续将依据纪检监察调查结果从严追究责任。
(三)工程建设方面
1.具体问题描述:石渠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擅自调整建设内容。经审计现场核实,石渠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实施方案中真达乡当巴村220亩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变更为设计范围外相邻97.6亩河滩地,未履行报批程序。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分阶段整改
整改时限:2027年7月15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梳理2021年项目变更全部资料,形成变更情况说明,逐级对接州、省农牧农村部门,待上图入库系统开放后规范完成地块图斑变更备案;同步评估河滩地建设合规性,不符合耕地管控要求的地块制定调整复耕方案。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审批刚性制度,任何建设内容、地块和工程量调整必须编制变更方案,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论证,变更金额超总投资10%的,专项上报原项目审批单位批复,无正式批复严禁擅自调整。
2.具体问题描述:石渠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中把关不严,未按现场实际核实工程量,导致多计工程价款合计19.18万元。经审计现场核实,石渠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道和田间道路未按实际施工数量办理结算,涉及金额19.18万元。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分阶段整改
整改时限:2027年7月15日前
整改措施:正式向施工企业下发资金追缴通知书,明确时限全额退回虚增工程量对应的19.18万元财政资金,追缴资金全额上缴县级财政统筹管理;同步倒查结算审核、监理现场计量履职缺位责任,相关线索移交内部追责。
3.具体问题描述:石渠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中把关不严,未按现场实际核实工程量,导致多计工程价款合计111.22万元。经审计现场核实,石渠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平整未按实际施工数量办理结算,多计金额6.42万元;网围栏未竣工图办理结算,多计金额6.81万元;渠道和田间道路未按实际施工数量办理结算,多计金额97.88万元。共计虚报111.11万元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分阶段整改
整改时限:2027年7月15日前
整改措施:下发正式追缴文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全额退回土地平整、网围栏和渠道道路虚增工程量对应的111.11万元资金,逾期未退回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同步核查监理单位未据实计量和结算审核单位把关不严责任,扣减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费用,并纳入负面清单。
(四)竣工验收方面
1.具体问题描述:一是石渠县2020年项目州级验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多计价款未扣减;二是石渠县2021年项目,州级验收提出结算多计网围栏1000米(多计6.82万元)。截至2026年6月,县农牧农村局未扣减多计价款,整改落实不到位。
责任领导:鲜勇
责任单位: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类型:分阶段整改
整改时限:2027年7月15日前
整改措施:针对2020、2021年验收遗留多计网围栏和道路渠道价款问题,统一向施工企业下发追缴通知,限期全额退回6.82万元及其他未扣减虚增资金,同步完善项目结算调账手续,规范财政资金账务处理。
四、整改要求
(一)规划立项方面。严格规范项目规划立项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项目选址不严谨、规划论证不充分、前期审核不严和违规在禁建区域布局项目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等管控要求,落实多部门联合踏勘、图斑比对和联合会审制度。全面排查整改历年项目规划立项存在的问题,补齐前期论证、评审和报批资料等,健全项目入库、立项审批以及动态筛查机制,从源头杜绝违规立项和盲目布局等问题,确保项目规划科学合规,立项程序严谨规范。
(二)招标投标方面。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严肃整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全、把关不严和监管缺失等问题。严格落实公开招标和择优遴选要求,杜绝规避招标、违规发包、程序简化和资料造假等行为。建立招投标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强化招标公告、评标过程、中标结果、合同备案等关键环节审核监管,确保招投标工作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全程可溯。
(三)工程建设方面。全面压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从严整改施工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与设计不符、现场监管薄弱、监理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管控、工序报验、现场巡查和隐患排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履职尽责,补齐工程建设短板,整改质量缺陷和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常态化督导检查,全面提升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竣工验收方面。严格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坚决整改验收流程不严谨、现场核查不细致、资料归集不完整、验收把关不严和走过场等问题。严格执行项目“自验、初验、终验”三级验收制度,对照建设内容、设计标准和工程量清单逐项核验工程质量、建设成效和资料台账。完善竣工资料归档、问题整改复核和验收结论确认等闭环管理流程,严禁带病验收和虚假验收。健全竣工后抽查复核机制,确保项目验收真实规范、程序合规、质量达标。
附件:石渠县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