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要求,立足石渠高原牦牛、藏系羊、藏香猪等特色畜牧资源禀赋,破解良种繁育不足、饲草供给失衡、防疫基础薄弱、品牌附加值低、产业要素保障不足等发展痛点,我县印发《石渠县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从良种、产能、饲草、防疫、龙头培育、品牌市场、金融、用地要素、屠宰加工、科技人才十个维度出台系统性奖补扶持政策,构建全链条扶持体系。现将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严格对标《四川省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川办发〔2025〕22号)、《甘孜州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甘办发〔2025〕35号)文件精神,结合石渠高寒牧区养殖模式、产业基础、财政承载能力、牧民生产实际,细化县级配套补助标准、适用对象、申报规则、责任分工,实现上级政策本地化、精准化落地。
聚焦牦牛主导产业、藏羊、藏香猪特色产业,通过财政奖补撬动牧民、合作社、企业主动扩良种、提产能、建饲草、强防疫、树品牌、拓市场,补齐产业金融、用地、屠宰、人才短板,推动传统游牧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现代畜牧业转型,持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所有奖补政策按自然年度执行,上一年度符合条件主体,于次年12月底前完成资金兑付、评优表彰、政策宣传,做到一年一申报、一年一兑现。
良种是畜牧业提质增效核心抓手,本条从冻精改良、种畜引进、能繁母畜三大板块设置阶梯式补贴,覆盖散户、规模养殖户、合作社全主体。
1.牦牛人工授精补助:执行“先配后补、据实激励”,选用审定良种冻精配种,50元/头,全面提升牦牛种群品质。
2.优良种公牛补贴:购置九龙、昌台、亚丁牦牛种公牛300元/头;藏香猪种公猪200元/头,鼓励主动更换劣质种畜。
3.能繁母畜分档补贴:实行“见犊(羔)补母”,规模化养殖场牛20元/头、羊10元/只;生猪新增能繁母猪50元/头,藏香猪能繁母猪补贴提高至100元/头,引导留存繁育核心种群,稳定畜牧存栏基数。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场)
1.出栏双向奖励:乡镇层级,牦牛出栏排名前三乡镇分别给予8万、5万、3万元财力补助,压实乡镇产业发展责任;养殖大户:达到规模化标准养殖户,当年新增出栏牛羊猪20元/头(只),直接激励增产外销。
2.新建羊场、外购仔猪补助:新建羊场统一按10元/只补贴,单场最高0.5万元;州外购入断奶仔猪育肥满4个月,20元/头,缓解本地仔猪供给不足难题。
3.加工与绿色养殖奖励:年收购鲜奶300吨以上经营主体0.1元/公斤补贴;获评州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标场一次性奖励1万元,兼顾产业效益与草原生态保护。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场)
立足石渠冬春缺草突出问题,从户级种草、规模化饲草生产、草地流转三方面完善饲草保障体系。
1.卧圈种草补助:牧户房前屋后、牲畜圈舍种草,5元/亩,单户最高补助5亩,就地补充冬春饲草。
2.规模化饲草生产补助:青贮玉米5000吨以上、青干草2000吨以上经营主体每年补助2万元,扶持专业饲草合作社、企业集中生产储备饲草。
3.草地流转补助:3年以上长期流转草地林地,流出方(仅限村集体经济)、流入方各2元/亩,推动草场适度规模经营。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场)
明确人畜共患病、村级防疫社会化服务两级财政分担机制,补齐高寒牧区防疫经费缺口。
1.人畜共患病疫苗配套:炭疽、布病疫苗经费州级承担60%,县级配套40%,做到应免尽免,防范人畜共患病风险。
2.村级防疫服务经费保障:防疫服务费中央承担50%,州级20%、县级30%,稳定村级防疫队伍,夯实基层防疫网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牧农村科技局、各乡镇(场)
实行龙头企业分级一次性奖励,同步支持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扶持本土畜牧企业做大做强。首次认定国家级、省级、州级畜牧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产业集群、现代农业园区、畜产品加工、数字化改造、科技攻关、社会化服务等项目予以政策倾斜,发挥龙头联农带农作用。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商务局、各乡镇(场)
本条为含金量最高的品牌与市场扶持政策,覆盖认证创建、地标使用、展会参展、线上线下产销全环节,同步布局国内、海外双市场。
1.品牌认证阶梯奖励:一是有机基地。新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一次性补助10万元;二是有机认证。首次认证1万元、每年再认证0.5万元、加施有机标识0.5万元;达到规模标准的有机经营主体额外奖励0.5万元;三是绿色食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首次认证、复审换证各0.5万元;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一次性奖励0.5万元;四是名特优新、精品品牌。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名录、农业农村部及省级天府粮仓精品品牌各奖励1万元。
2.市场拓展参展补贴。一是境外展会。补贴展位费20%-40%,单场最高4万元;境内国际性展会补贴30%-50%,单场最高1万元;搭建国际营销网点一次性奖励5万元;二是线下专柜、电商平台年销售额300万元及以上,一次性奖励1万元。三是市场拓展配套举措。完善冷链物流,发展直播电商、新零售;对接对口帮扶地区商超渠道;依托“川行天下”“出川达海”活动开拓日韩、东南亚海外市场,推动牦牛肉、奶、藏系羊等特色产品外销。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创新牧区专属畜牧信贷产品,打通养殖融资堵点。推出补栏周转金、牲畜抵押贷款,单户最高贷款50万元;引入对口帮扶金融机构设立专项产业基金;针对无力缴纳保险的牧户,开放保费专项贷款,保障牲畜保险全覆盖,降低养殖市场风险。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甘孜农商行石渠分行、农行石渠县分行
统筹债券、用地、环保、税收、林草五大要素,全方位简化畜牧项目落地制约。一是支持畜牧重大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二是优先利用荒山荒坡、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殖,严控占用耕地、严禁触碰永久基本农田;三是规范禁养区划定,杜绝超范围禁养限制牧民生产;四是简化养殖场用地、环保手续办理流程;五是落实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直接养殖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主体可按程序申请减免、缓征;六是简化非基本草原建设圈舍、饲草仓储、灌溉设施的林草地征占用审批,强化林草要素保障。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牧农村科技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
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定点集中屠宰,实现源头检疫、优质优价。
1.散户牦牛定点屠宰:补贴企业屠宰费200元/头(每户每年限3头),同步发放运输补贴牛50元/头、羊20元/只;规模化企业牦牛屠宰补贴屠宰费100元/头。
2.市场监管刚性要求:未经检疫畜禽产品禁止上市流通,不得享受任何县级奖补;检疫合格产品实行优质优价,倒逼标准化屠宰、规范化交易。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依托对口帮扶资源破解高寒牧区技术、人才匮乏问题。对联合帮扶地区高校、企业开展良种培育、疫病防控、智慧养殖、畜产品研发并取得实效的项目给予县级配套奖励;鼓励帮扶技术人才驻县开展培训指导,相关成果可作为申报省州科技、人才项目支撑;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建立产业技术需求清单,常态化对接帮扶科技资源。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财政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各乡镇(场)
1.申报主体范围:补助覆盖农牧户、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畜牧生产加工企业、饲草经营主体、屠宰企业等全类型畜牧经营主体,兼顾小规模散户与规模化经营主体。
2.资金发放机制:实行先实施、后验收、再兑付模式,补贴资金直达经营主体,屠宰补贴直接拨付定点屠宰企业、配套发放牧民运输补助,流程清晰、直达快享。
3.协同联动机制:每条措施明确牵头及配合责任单位,建立农牧、财政、自然资源、林草、税务、金融、乡镇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政策落地合力。
4.刚性约束条款:未经检疫畜产品不享受奖补、禁养区不得违规建设养殖场、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发展养殖,守住生态安全、食品安全、耕地保护三条底线。
《十条措施》立足石渠高原畜牧产业实际,构建“良种提质—饲草保供—防疫守底—扩产增收—加工增值—品牌溢价—金融托底—要素赋能—人才支撑”全链条扶持体系。通过分层分类财政奖补,有效降低牧民养殖成本、扩大畜禽出栏规模、提升畜产品品牌价值,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农牧民稳定增收渠道,推动全县传统畜牧业向生态、高效、现代、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