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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07 14:31:29
来源:
石渠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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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石渠县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较上一年度有一定的增长。在政策法规方面,及时发布本县制定的各类文件55件,并对文件进行多种方式解读,解读形式包括文字解读、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等,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对本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进展、竣工验收等环节信息进行公开,累计公开重大项目信息32 财政信息方面,全面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部门预算、决算信息等,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增强财政透明度,累计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110民生保障方面,重点公开了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信息。2024年,共计发布石渠要闻、乡镇动态等各类信息3375条,发布视频解读、文件解读等41条。此外,还通过线下的政务公开栏、宣传册等方式,向基层群众公开政府信息,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石渠县建立了完善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明确了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具体流程和要求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予以答复,答复率和满意度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搭建多元化的信息收集渠道,如政府部门内部的业务系统、公文流转、会议纪要等,以及公众的反馈、媒体报道、社会调研等外部信息来源。二是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发布信息时要遵循“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始终坚持“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保障信息质量。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和监督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废止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对信息收集、审核、存储、发布、利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6件,今年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合理划分栏目板块,清晰展示各类政府信息,方便公众快速找到所需内容。同时,加强了平台的后台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了信息发布、审核、更新等操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确保平台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二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个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原则,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不断构建整体联动、集中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我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以及舆情应对等工作任务。例如,财政局负责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解读清晰;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对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关切与疑问。通过这种明确的职责分工,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二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采取定期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以及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力或多次出现问题的部门,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促使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0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4

行政强制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000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000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0000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200000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60000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提高,部分信息仅停留在表面,对一些政策措施的解读不够深入细致,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信息深层次理解的需求。二是公开渠道的融合协同不足,虽然拥有多种信息公开渠道,但各渠道之间的融合程度不够,存在信息发布不同步等问题。三是互动回应效率和质量需提升,在处理公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时,有时响应速度不够快,且回复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信息内容解读。针对重要政策和复杂信息,从多角度、多层次剖析内容,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方式,使解读更加通俗易懂。二是强化公开渠道协同。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不同渠道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同步发布,明确各渠道的功能定位和发布重点,避免内容重复和冲突。三是优化互动回应机制。完善公众咨询投诉处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加强对办理过程的跟踪监督,确保公众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沟通技巧,确保回复内容准确、详细、有针对性,提升互动回应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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