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投标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实施意见;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
综合管理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协助省、州发改委进行招标信用体系建设及评标专家库建设。
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资金、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稽查报告。
对国家、省和州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招标投标活动依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