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责,县公安局设立9个派出所。
(一)中心派出所5个,即尼呷镇、洛须、扎多、扎麦、扎格派出所。
受理辖区报案、控告、举报及接受群众扭送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帮助解决;负责辖区的治安管理,侦查刑事犯罪,按《治安处罚法》受理和查处治安案件;办理县公安局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户籍工作;完成信息采集、录入任务。
(二)乡镇派出所4个,即瓦须、真达、呷依、长须干玛派出所。
受理辖区报案、控告、举报及接受群众扭送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帮助解决;负责辖区的治安管理,侦查刑事犯罪,按《治安处罚法》受理和查处治安案件;办理县公安局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户籍工作;完成信息采集、录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