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处、侦办重大案件,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巡警队、特警队建设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校园、农村警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体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