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和大件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及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监督实施。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