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草拟、督促落实全县中小学发展规划,编制各校招生指导计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抓好教育教学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事业的统计工作;
3.负责中学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和学校布局的调整理顺工作;
4.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验印工作;
5.负责中小学校的“四率”达标,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
6.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重大安全隐患督查,安全教育与培训;
7.负责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周边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负责用电安全、地质、气象、洪涝灾害防治;
9.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10.负责校医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培训;
11.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12.执行上级制定的电教、教仪规范,制定全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13.负责学校实验、图书、音乐、体育、美术、劳技、卫生、现代教育技术等设备设施购置和建设的规划、指导、审定以及各类设备的供应和管理工作,组织培训教学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教学的研究、指导、检查、评估、表彰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4.组织全县实验操作考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
15.负责学生学籍信息化工作;
16.全面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建设,狠抓石渠县校舞编排,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文化艺术活动,做好全县乡村少年宫工作,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各类活动;
17.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