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土地管理股
2025-09-24 17:48:04
来源:
​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阅读数:
5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牵头起草农民承包地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负责起草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指导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拟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拟订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并指导实施。牵头研究拟订全县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职称评定、生产生活扶持等制度。负责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培训基地建设。负责职业农民职称认定工作。拟订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双创工作。研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起草全县农场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农场体制改革,促进农场产、学、研融合发展。指导农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农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农场土地保护、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