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建立科技管理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基础研究规划、重大科技专项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承担科技金融、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评估评价、监督检查、科研诚信建设、科技统计、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等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农业和科普领域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产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点、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科学普及和科普统计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建设、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联系科技型企业,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试点示范工作。负责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产业化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的推荐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交流和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