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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09-29 08:09:26
来源:
石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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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切实解决重点以及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履行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优质监管全县事业干部队伍,配合全县人才振兴工程把关深度贫困县免费培养生协议监管。

  (九)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