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牵头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办理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实施个体工商户(含家庭农场)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办理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2.贯彻落实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对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