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综合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及投资计划;组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综合监督管理;承办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定水利行业的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水利项目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中央、省、州、县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