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发展的地方标准、行业规范;监督管理文化旅游服务质量;负责管理旅行社营运、导游队伍、讲解员;负责文化、旅游景区的导讲规范;负责指导组织星级饭店、绿色饭店、星级乡村酒店、主题文化酒店、民宿等的初评、推荐工作;监督实施旅游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假日旅游工作;协调监督行业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初评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涉及本行业重要政策的研究以及贯彻落实;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推进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文旅市场执法依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