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进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扶贫、惠民等项目实施;指导、推进行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牵头拟订行业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群众文化和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推动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推动全县民族文艺繁荣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队伍和院团;推动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以藏戏为代表的地方戏曲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县艺术团业务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县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