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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所
2023-10-12 18:21:49
来源:
石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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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文物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文物抢救、发掘、保护、利用、研究、宣传等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遴选、申报州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协调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工作;审核、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监督、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和督促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对查处盗窃、走私、破坏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