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严格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3.负责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4.建立和完善医疗、工伤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5.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
6.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
7.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协调医患矛盾,保障参保职工利益。
8.受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有关医疗、工伤保险业务的查询,宣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9.负责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
10.负责全县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的征缴、医药费用费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