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 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 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实施。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执行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 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全县 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 价体系。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 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 价体系。建立医疗保障智能审核监控标准,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 业务和内控管理风险防范,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