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接访股
2024-06-29 11:02:47
来源:
石渠县信访局
阅读数:
6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接访股(督查督办股)。承办受理群众来访事项,接 受群众咨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负责及时、准确地反映群众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负 责县级领导定点接访服务,组织协调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负 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接访;负责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事项公开评议评价;负责县、乡两级视频接访系统的维护和运用;负责全国、全省、全州、全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敏感时段期 间信访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进京到省来州走访问题处置; 负责群众来访信息、领导接访信息统计上报;指导督促县群众信 访接待中心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实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负责县本级群众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信访事项 三级终结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信访重点案件交办、督办及其他重 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中央、省委巡视组、督察组交办的信访 事项督办工作;负责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排查梳理、就地稳控; 负责“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协调;负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信息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