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长须贡玛乡人民政府 | 办公时间 | 夏季9:00-11:30;14:30-15:30 |
联系方式 | 15351456345 | 负责人 | 其麦邓珠 |
(一)主要职责。负责乡镇全面工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党建与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建工作。
2.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乡镇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协调、乡村振兴、农牧农村科技、乡镇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乡镇企业、林业草原(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治)水利(防汛抗旱防治)、统计等职责;负责五大振兴、农业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等工作。承担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粮食、扶贫开发、移民安置等职责。承担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城乡提升、自然资源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市场监管等职责;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承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整合基层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采取合署办公等方式,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综合协调并联系派驻乡镇的片区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和自然资源所。承担社会治理、平安创建、综治维稳、群众信访、统战宗教、公共安全、依法治理、应急管理(森林草原、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全灾种”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地震灾害的防治救,人民武装,交通运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职责:综合协调和联系派驻乡镇的派出所、司法所。
4.寺庙管理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寺庙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负责民族宗教工作,按照统战、民宗、佛协的安排部署,落实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工作,促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发展:负责辖区内寺庙、露天佛像、僧人、佛事活动、财税、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引导寺庙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和谐寺庙创建等活动,加强寺庙重点人员联系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乡镇党委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长须贡玛乡综合服务站:主要负责乡镇农业、畜牧、林草、水利等相关技术服务、支撑与保障及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6.长须贡玛乡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乡镇便民服务,公共服务、农民工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