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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3-01-03 06:02:29
来源:
石渠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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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决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具办人员落实,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以来在石渠县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水利信息64条,部门文件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重点项目清单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建议提案4条,权责清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修订服务指南,制定工作细则,畅通申请渠道,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均依法依规予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邮寄等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根据《条例》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具办人员落实。要求各股室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县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为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在石渠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公开,网站上设有政务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二是公告栏公开,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公告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压实责任。为确保工作落实,逐项将公开目录分解到各科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三是强化考核。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比往年有了很大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新闻宣传工作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还有待增强。二是宣传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存在短板,缺乏具有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宣传工作人员,导致新闻宣传工作在时机、力度和实际效果方面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难以形成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感染力的宣传报道。三是思想认识不够充分,在工作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