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渠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09 09:40:42
来源:
石渠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31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双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新闻报道、事故快报和事故调查报告等;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政务公开、信息动态、专项工作、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应急管理、应急预案、事故通报及救援、法规标准等内容予以公开。今年来,公开案件6件,事故调查报告0个,年度报告1个,整改通知书68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对照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各股室职责,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灾减灾等需要依规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明确,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规范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舆情响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机制,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做到及时发现和预警、把握好时、度、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

五)监督机制建设情况。我局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根据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扣职能职责,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了领导、机构、人员落实到位,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迅速,部分政策更新的速度不够快。二是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对新兴社交媒体运用还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规范信息质量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宽申请渠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对拟公开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性。二是充分发挥好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检查力度,按照《条例》要求不定期对相关公开平台内容进行检查,对公开不及时、内容未及时更新、链接出现问题等情况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