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石渠县尼呷镇德吉中街 | 办公时间 | 夏季9:00-11:30;14:30-15:30 |
联系方式 | 0836-8622057 | 负责人 | 蒋定江 |
第一条 根据《石渠县机构改革方案》(甘委办〔2019〕16号)和《关于抓好〈石渠县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的意见》(石委发〔2019〕6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第三条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切实解决重点以及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履行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优质监管全县事业干部队伍,配合全县人才振兴工程把关深度贫困县免费培养生协议监管。
(九)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学习、机要、档案、信息、安全、后勤保险以及政务协调、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局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管理机关公共行政及后勤事务工作。负责拟订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财务股。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统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股。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人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劳动力市场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引进智力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劳动综合统计工作;
(四)社会保险股。拟订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发展规划和县级保险统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和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和原行业统筹企业的职工退休审批;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负责基金预算草案;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
(五)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股。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削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仲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和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六)农民工工作股。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承担石渠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工资福利与退管股。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职工作;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高级专家离审批和延长离退休年龄,提高退休费待遇的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离)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人事管理股。拟定全县事业干部队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综合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招聘、分配,考核、流动、辞职,辞聘,负责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在线网络培训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目标考核条例考核全县事业、工勤、村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人才振兴工程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生系统管理、协议监管、跟踪监督。负责全县干部队伍请销假工作。承办县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培训事宜;负责全县非教育系统研究生、双学历招生有关管理工作。
(九)职称股。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职称评聘。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等级考试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