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妇女朋友们:
为了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早期发现和预防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保障广大农村妇女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院将于 2025 年3月1日起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查项目
1. 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
2. 乳腺癌筛查:乳腺临床检查、乳腺超声检查等。
二、筛查对象
辖区内农村户籍 35 - 64 岁的妇女和城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适龄妇女。
三、筛查时间和地点
1. 筛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 - 11:30,下午 2:00 - 5:00]
2. 筛查地点:妇幼保健院 (具体地址:石渠县尼呷镇环城中路214号)
3.联系电话:0836-8622796 联系人:闫 红
四、筛查流程
1. 符合筛查条件的妇女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前往指定的筛查地点。
2. 到达筛查地点后,直接到二楼妇产科门诊登记处进行信息登记后进行筛查。
3.在做完宫颈癌TCT标本采集后到妇产科对门B超科进行乳腺癌筛查。
4. 检查完成后,等待检查结果。如有异常情况,医生将及时通知本人,并提供进一步的诊疗建议。特别提醒:检查者务必向医生提供正确的手机号码,以便有效地通知检查结果。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位妇女朋友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筛查,避免错过筛查机会。
2. 筛查前 48 小时内避免性生活、阴道冲洗、上药等操作,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 如有妊娠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医生。
4. 请配合医生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个人健康信息和家族病史等。
4.筛查时请避开月经期
5.3年内做过宫颈癌筛查的妇女不得进行筛查。
六、重要提示
两癌筛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早期发现和治疗两癌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农村妇女朋友们积极参与,关爱自己的身体健康。同时,我们也将竭诚为大家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