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办发〔2024〕104号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渠县2024年国庆假期旅游服务提升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委、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驻县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石渠县2024年国庆假期旅游服务提升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石渠县2024年国庆假期旅游服务提升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国庆黄金周假期旅游服务提升和安全保障工作,高质量提高我县假期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提供“健康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高水平安全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周密部署,高水平做好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安管理、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值班值守、舆论监管、信息发布等工作,严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庆期间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旅游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国庆假日期间旅游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成立石渠县2024年国庆假期旅游服务提升和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志玛拉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刘 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泽仁曲珍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 徐 加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拥忠彭错 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局长
泽仁洛布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益西志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丁 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措达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青麦多吉 县林草局局长
白玛扎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燕登彭措 县信访局局长
罗 康 平 县气象局局长
邹 翔 县公路分局负责人
泽 里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 青 龙 县道安办副主任、县交警大队队长
陈 开 放 县消防大队
彭 刚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雷 闯 县网络安全和舆情中心主任
曲 雄 甲 县国资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工作)
唐 满 国网甘孜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石渠县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林 天 宝 县电信公司经理
丹真曲批 县移动公司经理
冲翁旦珠 尼呷镇镇长
丁真降措 国营牧场场长
青美拥措 起坞乡乡长
多杰泽登 虾扎镇镇长
斯郎巴姆 蒙宜镇镇长
四郎巴登 宜牛乡党委书记
觉安拉姆 新荣乡乡长
洛绒拉姆 阿日扎镇镇长
青美泽仁 长沙干玛乡乡长
泽仁尼玛 温波镇镇长
达瓦泽仁 长须贡玛乡乡长
尼麦多吉 长须干玛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
斗 拉 加 瓦须乡乡长
白玛多吉 色须镇镇长
廖 开 筠 呷依乡乡长
仁真春来 长沙贡玛乡乡长
土灯称批 格孟乡乡长
洛让邓珠 德荣玛乡乡长
扎 西 洛须镇镇长
祝 修 涛 真达乡乡长
向巴杨平 奔达乡乡长
泽仁达瓦 正科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由泽仁曲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石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国庆假日期间旅游旅游服务提升和安全保障的综合协调工作,受理旅游投诉、旅游咨询服务,切实加强对景区、宾馆饭店、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监管,并做好节假日期间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由县公安局牵头,道安办、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各乡(镇、场)配合。一是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及遭遇恶劣天气时的快速疏导能力,提前疏导准备,确保交通顺畅。二是做好干线公路、旅游道路的维护保养,清除交通障碍、保障道路畅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带病运营、酒醉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四是提前优化、规范公路沿线安全警示以及设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五是加强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行业监管,严查含有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等内容。
(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文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配合。一是强化市场综合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变相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不诚信经营服务等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二是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加大节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力度,针对乱收费、酒店预订难、环境卫生差、服务质量差、购物乱象、交通拥堵等问题,及时查处和公布。三是大力开展诚信经营教育宣传,加大失信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节假日旅游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教育管理,引导开展文明服务。四是严查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集镇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问题。五是抓好旅游景区、餐饮企业在食品在采购、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厨房“四害”防治。六是加强文旅场所内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安全监测,开展好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和新进员工的教育培训。
(三)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文广局、县经信局配合。严格按照《四川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指南》、《关于规范我州价格公示牌的通知》要求,采取昼夜执法、错时执法、设卡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停车、景点、休闲娱乐等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一是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是否越权定价、强制捆绑收费,是否执行规定的优惠政策等行为。二是检查宾馆酒店、商店、餐饮是否执行明码标价,是否存在“阴阳”菜单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三是检查旅游景区、旅游路线是否存在停车乱收费行为。
(四)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文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信公司、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各乡(镇、场)配合。一是加强检查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车站、集贸市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区的生产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重点排查宾馆饭店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引发安全事故。二是加强旅游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止在景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发生各类重大治安案件,同时负责组织协调部署“两节”黄金周期间旅游活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三是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强化急救援队伍力量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有效开展救援。四是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要保障医疗卫生救援电话畅通并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为游客提供医疗求助服务。五是全力做好两节期间的电力和通讯网络保障工作。
(五)由县委网信办牵头,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广局配合。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传统媒体、自媒体账号违规发布攻击党委政府、造谣传谣、蹭炒热点吸粉引流等乱象处置力度,有效清朗网络空间。
(六)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县气象局配合。通过石渠县电视台、“云端石渠”微信平台发布“国庆”活动、天气预报、出游温馨提示等相关信息。
(七)由县文广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国资公司配合。一是畅通“12345”、“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等网络平台,及时处理游客咨询、旅游投诉和负面舆情,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二是做好节假日市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统计文化和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总结分析节假日市场的新特点,梳理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由县公安局每日报送入县车辆统计数据。三是在全县五个4A级景区、一个3A级景区、一个生态旅游服务区、景区风景名胜等重点区域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各乡镇、卫生院、派出所、景区管理等派一名工作人员入驻,落实志愿者服务,为游客提供咨询。四是加强对旅游景区的道路、步游道、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检查,督促5个国家4A级景区制定和启动重大节假日安全预案,加强重点点位的应急值守,在游客高峰期做好游客引流、疏导工作。五是加强区域卡点值守,做好游客劝导解释工作,不能让游客涉险和出现拦路强行收费的现象。六是国资公司要对景区内监控器运行情况进行逐点检查,逐一对点对位,做好与省、州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应急指挥系统上下联通,指挥调度有效。七是持续推进旅游厕所“脏乱差”问题整治。
(八)由各乡(镇、场)政府牵头。一是对辖区内乡村酒店、民宿接待、农家乐等涉旅经营户开展节前综合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明码标价等,做好安全、诚信经营及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二是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属地管理原则,安排环卫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公路沿线及旅游景区、景点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三是按照《石渠县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境内旅游未开发地段封闭管理的公告》要求,切实加强未开发区域的管控,对可能负面舆情风险大、有安全隐患、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或影响的点位一律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安全责任制,切实把监测、预警和应急防范工作放在首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严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落实好值班值守各项工作任务,不得出现脱岗、漏岗、顶岗现象,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请各成员单位于9月29日前将本单位2024年国庆黄金周值班表(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报县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