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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7年)》文件解读
2026-07-07 10:35:34
来源:
石渠县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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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石渠县制定并印发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7年)》。该方案是指导我县未来两年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的纲领性文件,旨在系统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旨在压实属地、行业、企业“三方责任”,通过部门协同和社会监督,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目标是经过两年左右的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行为,完善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构建全过程监督体系。

二、时间节点与路线图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推进:

1. 第一阶段(至2026年3月底) :完成问题排查和整改措施制定,并对能立即整改和环境污染隐患突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 第二阶段(至2026年底) :总体完成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3. 第三阶段(至2027年底) :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

三、核心任务

方案的核心在于全面精准排查七大重点领域的问题,并推进整改:

1. 危险废物 :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排查非法堆存、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及非法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问题。

2. 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由县住建局负责,排查非法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市政污泥等问题。

3. 矿山固体废物 :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排查矿山、矿企非法堆存处置采矿废石、尾矿等问题。

4. 交通工程弃渣 :由县交通局负责,排查非法处置道路交通工程弃土弃渣的问题。

5. 河湖岸线固体废物 :由县水利局负责,排查在江河湖泊及其岸线非法堆存、处置洗砂尾泥等问题。

6. 退役新能源设备 :由县发改局牵头,排查非法拆解处置退役光伏组件等问题。

7. 报废机动车 :由县经信局和生态环境局负责,排查违规转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等问题。

四、保障措施

方案强调强化组织领导、部门联动,并引入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升监测能力。同时,通过“甘快转”小程序有奖征集等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强大合力。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对守护好石渠的绿水青山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压实生态治理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统筹抓好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畜禽废弃物等分类管控,严查违规堆放、随意倾倒行为。密切协同联动、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稳步补齐处置设施短板,推动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全力守护流域生态环境,夯实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以务实举措守护县域生态本底,助推石渠生态保护与长远发展协同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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